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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业务

结算业务是指接受开户单位委托,为其商品交易、劳务服务和资金往来等经济事项办理的资金收付服务。

一、内部结算

内部结算是指为开户单位间的商品交易、劳务服务与资金往来等经济事项所提供的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收付服务,主要包括协议结算和内部转账结算。

1.协议结算是指参加内部结算的双方企业与财务公司签订三方结算协议,约定结算品种、结算期限等内容,结算到期日无需付款指令,系统按协议约定将付款方账户资金划转至收款方账户。

业务特点
  • 协议约束保障,保证按期收款;
  • 减少结算环节,避免资金在途;
  • 免收手续费用,节约成本支出。

办理程序
  • ①开立账户:购销(收付)双方均属集团成员单位并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
  • ②签订协议:购销(收付)双方与财务公司签订三方书面《内部结算协议》和《网络服务申请书》;
  • ③功能配置:财务公司按照协议内容完成系统配置并由结算双方确认;
  • ④信息录入:收款方将交易及结算信息录入系统并由付款方确认;
  • ⑤资金结算:结算到期日,财务公司自动将资金由付款方账户划入收款方账户,完成交易结算。

2.内部转账结算是指参加内部结算的双方企业与财务公司不做任何书面约定,财务公司按照付款方的付款指令将资金从付款企业财务公司账户转入收款企业财务公司账户。

办理程序
  • ①开立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企业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向财务公司提交《财企互联服务申请书》、《网络服务申请书》;
  • ②开立银行分帐户:企业在合作银行开立分账户并授权财务公司管理;
  • ③资金结算:结算到期日(或由付款方提前发起),付款方通过系统直联发送付款指令,财务公司将资金从付款企业财务公司账户划入收款企业财务公司账户,完成交易结算。

二、外部结算

外部结算是指为开户单位的商品交易、劳务服务与资金往来等经济事项所提供的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与外部银行账户间的资金收付服务。按照业务类型分为总分账户收付款和代理收付款。

业务特点
  • 系统直联集成,及时快捷;
  • 多种渠道支持,灵活方便;
  • 资金全程监控,安全高效。

1.总分账户收付款是指财务公司及分公司在合作银行开立总账户,企业在当地银行开立分账户,总账户和分账户之间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实现企业实名收付。

办理程序
  • ①开立账户:收付款双方均属集团成员单位并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
  • ②签订协议:企业与财务公司签署《财企互联服务协议》及《网络服务申请书》;
  • ③系统配置:企业、财务公司和合作银行在各自系统中进行配置维护;
  • ④指令发送:企业履行内部审批,通过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向财务公司发送付款指令;
  • ⑤结果确认:财务公司向银行发布付款信息,付款成功后企业可实时查询到账通知;
  • ⑥资金上收:企业在分账户的资金可通过总分账户体系实时、逐笔、全额归集至财务公司银行总账户并通过直联进行财务公司结算账户账务处理。

2.代理收付款是财务公司向申请单位提供的实现申请单位财务公司结算账户对外实名付款的支付结算服务。

办理程序
  • ①开通功能:申请单位提交《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收付服务申请书》一式两份至开户财务公司;
  • ②系统配置:财务公司在系统中进行配置维护;
  • ③付款操作:申请单位在填写付款通知单或财务公司网上金融服务平台付款时勾选“代理汇兑”标识,由系统识别后自动选择代理汇兑专用账户付款路径。

三、资金归集与划转

资金归集是指依据各资金管理主体授权,建立结算账户间的资金归集关系,并据此完成资金上划、下拨操作及计划控制的服务。主要包括“资金池”归集和资金定向归集。

1.“资金池”归集是指向集团公司内部各资金集中管理主体提供的定制化账户资金归集服务。“资金池”由上下两级成员单位账户构成,其中上级账户即“资金池”顶点账户拥有者并具有唯一性,下级账户可为多个。

业务特点
  • 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
  • 资金统筹运作、分级管理、计划管控;
  • 功能配置灵活、资金个性管理、风险控制严密。

办理程序
  • ①开立账户: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均属集团成员单位并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
  • ②签订协议:上级账户(顶点归集账户)所有人与开户财务公司机构签订《资金归集划转服务协议》及《资金归集服务申请书》,下级账户(被归集账户)所有人向开户财务公司机构出具《资金归集授权书》及《资金归集服务申请书》;
  • ③系统配置:财务公司在系统中对资金归集关系进行配置;
  • ④搭建资金池:企业及下属单位的多个财务公司账户构成资金池,池内账户对外付款共享额度,池内账户间付款不占用额度;
  • ⑤资金归集:每日定时对下属单位账户做归集处理,资金划转至上级账户;
  • ⑥资金补平:每日业务终了,上级企业账户自动划拨资金对下属透支账户进行补平。

2.资金定向归集是指申请单位向财务公司出具授权书,授权财务公司将其指定结算账户资金按一定规则划转至本企业其他结算账户或上级单位结算账户的服务。

办理程序
  • ①开立账户: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均属集团成员单位并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
  • ②签订协议:申请单位建立资金归集组需提供《资金归集服务申请书》,下级单位按要求进行定向归集需提供《资金归集授权书》;
  • ③系统配置:财务公司在系统进行定向归集维护;
  • ④资金归集:资金归集组归集时点和频次按申请单位需求确定。